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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债务偿还问题

婚姻债务 2024-04-24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主要基于债务产生的原因和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在判断债务性质时,需综合考虑债务产生的原因、用途及双方的意思表示。
  •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债务产生的原因及用途等因素,以确保债务得到公平合理的清偿。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寻找更为合适的解决方案。
  • 作为配偶,要确保不会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首先需明确债务性质。若债务确属对方个人债务,可不予承担。但为防范风险,建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持财务透明,对大额债务或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保持警惕。此外,可签订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明确各自财产及债务承担情况,以减少未来可能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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