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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在工地发生工伤,去做工伤认定书中时候,部门不予受理,原因是发生工伤的工地属于总包工地,而我的保险买在分包公司的,劳动关系也属于分包公司的

工伤索赔 2024-04-24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工伤认定申请在部门不予受理时,你仍有其他途径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你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寻求工伤认定的公正处理。
  • 若工伤认定申请被部门不予受理,你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了解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其次,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查工伤认定申请。若仍无法得到公正处理,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险购买在分包公司,且劳动关系属于分包公司,通常不会直接影响你的工伤认定。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在工地受伤的事实,以及该伤害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供与分包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工伤发生时的相关证据等材料。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即使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也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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