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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租我的房子三年合同,押金5000今年最后一年不交房租,超一个月了派出所昨天赶走了,对方要退押金,可以不退吗

房屋租赁 2024-04-24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不退押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押金的返还条件。在对方未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时,您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如已通过派出所处理并赶走租客,表明对方已严重违约,此时不退押金是您的合法权利。如对方坚持要求退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可以不退押金。根据具体情况,操作如下:一、如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押金扣除条件,且对方违约符合扣除条件,则直接扣除押金;二、如对方要求退还押金,可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据走法律程序;三、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的完整性,以便在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
  • 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二是与对方协商解决,可以部分退还押金以达成和解。选择第一种方式需确保合同条款明确且合法,选择第二种方式则应注意协商过程中保留证据以防后续争议。在对方已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推荐采用第一种处理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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