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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5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对江西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异议,您有权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您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调解无果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及时处理异议有助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 对赔偿标准有异议,您可采取以下操作:一,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若调解无果或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同情况下,您需根据法律规定和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 对江西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异议时,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个人意愿,但务必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采取行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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