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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农村的,今年70多岁。22年前,我在农村信用社借了1万多块钱一直没还。最近,信用社的人员要求我还钱,由于我一直没有偿还能力,这个钱可以不还吗?信用社有权起诉我吗?我该怎么办好?谢谢!

债务追讨 2024-04-25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借款是需要偿还的,长期不还借款,信用社有权起诉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偿还借款。如果您一直不还,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拍卖您的财产等,来偿还债务。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信用社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 您好,关于借款问题,您需要明确以下操作:首先,尽快与信用社联系,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还款意愿,尝试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如果信用社同意协商,您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提出分期还款等方案。其次,如果信用社已经起诉您,您需要积极应诉,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在应诉过程中,您可以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和还款计划。最后,根据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无法一次性还清,可以与信用社协商制定分期还款方案。务必注意,逃避还款不是解决办法,积极面对并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 针对您的借款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信用社协商还款计划,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还款方案;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信用社已经起诉您,您需要积极应诉,并根据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建议您优先考虑与信用社协商解决,以减轻经济压力和避免法律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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