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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现在我提出来要离婚,男方要求三万块钱和三金我应该退吗

起诉离婚 2024-04-25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应退还三万块钱和三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若无上述情形,且三金和钱款作为彩礼或赠与已交付,通常不需退还。若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针对您的咨询,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协商解决,与男方沟通,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一致意见;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调解无果或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双方意愿、证据充分性、法律规定等因素。
  • 您好,关于离婚时男方要求退还三万块钱和三金的问题,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1. 若双方能协商解决,可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
    2. 若无法协商,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应退还情形,您可拒绝退还;
    3. 若男方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您应准备相关证据,如赠与证明、共同生活证明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4. 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在处理过程中,请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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