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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的被侵害对象也就是被侵害主体是啥?

刑事辩护 2024-04-25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坏性采矿的被侵害对象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会严重破坏矿产资源,这是违法行为。如不及时处理,将导致国家资源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后果。
  • 破坏性采矿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具体选择应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行政处罚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刑事处罚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民事赔偿则用于弥补因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
  • 破坏性采矿的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1. 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2.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等;
    3. 同时,被破坏的矿产资源需要进行价值评估,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国家资源损失。
    以上处理方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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