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花钱(节假日红包平常吃饭玩耍送礼物)最后分手让还金额2

同居 2024-04-25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花钱,包括节假日红包、日常吃饭玩耍以及送礼物等,这些行为在分手后是否应该偿还,主要取决于这些金钱往来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这些支出属于借贷,那么女方在分手后是有偿还的义务的。但如果这些支出属于赠与,那么是否应该偿还就需要看赠与的财物金额大小以及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条件。因此,在判断是否需要偿还时,需要具体分析这些金钱往来的性质和目的。
  •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日常开销和礼物,并非都可以视为赠与无需偿还。具体是否属于赠与,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意图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男方明确表示这些开销和礼物是赠与,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那么可以视为赠与无需偿还。但如果存在借贷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情况,分手后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的。
  • 如果恋爱期间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这实际上构成了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后,由于结婚的条件没有实现,男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女方返还赠与的财物。然而,具体返还的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赠与财物的性质来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锡林郭勒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