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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作了7天觉得不合适提了离职,3.27入职上班,4.3号提的离职,4.2号说4.3号休息一天(做六休一)4.4清明节,公司这边说没有干满一个月没有工资,我像当地劳动检大队举报,他那边不承认不发工资,说5.15号核实再发,因为我没有提前说需要扣钱,请问怎么维护权益

讨薪 2024-04-26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试用期工作了7天应当获得相应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需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您已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是正确的做法。等待核实期间,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离职证明等。若5.15号仍未收到工资,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如工资被拖欠、影响个人信用等。
  • 试用期7天应得工资。处理方式:1.协商,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工资;2.举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供证据,等待核实处理;3.仲裁,若举报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和离职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了解当地劳动法规和相关流程,确保维权过程合法有效。
  • 试用期离职工资被拖欠,常见处理方式有:1.与公司协商解决;2.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3.申请劳动仲裁。在选择时,可以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若无果则向劳动部门求助,最后考虑仲裁途径。不同方式的选择应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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