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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在以前农转非后户口和婆婆分开了户口本、婆婆和老公是一个户口本农村户口、公公是非农户口、我结婚后和婆婆老公儿子一个户口本、我说要立户、婆婆说立不了、家里两个户口本已经算立户了、而且每户只能分120平(大概数字)家里的面积240平差不多、占地面积共120平差不多.婆婆的意思是面积超出了、户口也有两户了、所以不能在立户、批房.请问是这样么?如果是不可以分房、也不能立户、那我应该怎么维户自己的权?如果能立户我是不是就可以拥有家里的一部分?家里的是宅基地、立不立户、我是不是都没有归属于我自己的一部分资产.我公公在以前农转非后户口和婆婆分开了户口本、公公是非农户口、请问是这样么?

离婚 2019-04-19 1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因为我们国家的属于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农村,你对于承包权是无权分割,但对于承包的收益,在你父母过世后你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 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在离婚时宅基地本身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能对宅基地的地上物进行分割。
    宅基地的地上物也就是自建房,自建房的翻盖或者新建的时间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房子的产生时间是婚后还是婚后。
    如果是婚后,那么房产本身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只领结婚证,户口还没转入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继承一方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身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1、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各自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带户口本是为了你们办理结婚手续后,登记机关会在你们双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字样,以示结婚;
    3、旧的户口本必须在户籍地派出所重新更换;
    4、办理结婚手续后,你们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迁移户口;
    5、两个人结婚,本来户口就不在一起,也无需将户口迁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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