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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了很多淤青,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金额应该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8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赔偿数额多少才是合理这个是没有标准的,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赔偿,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而定,当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计算标准,赔偿如不能通过协商处理。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对于伤情进行鉴定,而后双方协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要求学校进行一定的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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