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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们!我是农民工。今年3月4日,我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做钢筋加工。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在7月21日的工作中断了手指。老板说我们有劳动合作关系。并说这项工作是我们承包的。这家工厂有四名工人。我来的时候,我在电话里说每吨110元。工厂有管理。这家工厂负责食品。换律师怎么办?来的时候做点什么就行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8 10: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要回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需要以下资料:仲裁申请书、本人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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