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 我朋友开的劳务派遣公司,现在想在异地开个分公司,都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4-23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
    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 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5.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用工单位的义务


    1.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4.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5.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6.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7.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的权利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劳务派遣的形式有哪些?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例中海智库)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6、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7、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