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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的,被告是湖北的,我们两都在福建打工,被告欠我2万块钱不还,我起诉他,法院说他们没有管辖权,驳回了我的起诉,要被告和我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我能找代理律师在湖北起诉被告吗??或者找代理律师就在福建能起诉吗,

其他 2024-04-29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在湖北起诉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即湖北的法院提起诉讼。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诉讼时效过期、证据灭失等风险,导致您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 您好,针对欠款问题,操作如下:一、若被告在湖北有明确住所地,可委托律师在湖北法院起诉,需准备诉状、证据等材料;二、若被告在福建有经常居住地且能提供证明,也可在福建起诉,流程同上;三、若无法确定被告经常居住地,可先申请法院调查被告的居住情况再决定起诉地。及时处理可避免证据丢失或时效过期等风险。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1)在湖北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2)如能提供被告在福建的经常居住地证明,也可在福建起诉。选择时,需考虑证据收集、诉讼成本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管辖法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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