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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房子的时候没有签合同。我只写了一张便条,说我会一张一张地增加租金。现在只有纸条原件的副本。房东只承认原件,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我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房屋租赁 2024-04-29 0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还没签合同不想租房子,对于已经交纳的押金,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能否退还部分押金。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居委会进行调解。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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