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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货被扣着不让走

行政处罚 2024-04-29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货物被扣留不让走,您有权向相关机关申诉或控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您可以针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如超过法定期限不释放、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等,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应及时处理,若对处理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 申诉或控告的具体操作包括:首先,向扣留货物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或控告,说明货物被扣留的情况、原因及法律依据;其次,提供相关证据,如货物清单、运输合同等;最后,等待机关处理,若处理不当,可向上级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
  • 如果扣留货物是因为涉及法律纠纷,您应该先了解具体纠纷情况,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咨询。如果纠纷确实存在,您可能需要参与相关法律程序,如起诉、调解等,以解决纠纷并争取货物释放。在整个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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