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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是打算买工伤保险嘛,但是不知道是个人买划算还是从公司买划算,请问个人买工伤保险多少钱公司又是多少呢?

保险纠纷 2018-07-27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买工伤保险受工伤后单位需要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60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所以,受了工伤的劳动,尽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您也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 你好,除去住院治疗或停工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单纯的9级工伤待遇为19个月的工资。具体工资有不同的标准,有部分是按你的工资计算,部分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要根据伤残员工的工资情况和社保缴费工资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这里面有点复杂,还有不清楚的,可以进一步沟通或面谈。
  •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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