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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自付首付并贷款住房一套,产证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此后至今男方一直在还贷款 购房一年后男女在此房同居一年,期间房价上涨30%,男方自己还房贷 同居一年后男女双方领结婚证,之后至今约两年房价下跌10%,男方还房贷 现女方因婆媳矛盾等要起诉离婚,男方无出轨家暴之类过错 一、女方现在要求房产证加她名字,并且分一半房产,请问房产证加不加她名字对房子分割有影响吗? 二、如果不是对半分的话,是按照同居开始算还是领证后开始算共同还贷来分割呢? 三、其他婚前男方自己的现金存款也需要在离婚时付对方一半吗?

其他 2024-04-29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加不加女方名字,对房子分割有影响。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未加女方名字,房子一般归男方所有;若加了名字,则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其他婚前男方现金存款,属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给女方。
  • 处理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协议分割,二是法院依法判决。房产证加名与否影响分割比例,加名则可能视为共同财产。选择方式应基于双方协商和具体情况,如无法协商,可寻求法律援助或法院介入。
  • 房产证加名影响房产分割。具体操作:1.若房产证未加女方名,一般属男方个人财产,分割时归男方;2.若已加名,视为共同财产,按双方贡献、婚姻期间增值等因素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男方婚前现金存款,若无特别约定,属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若双方对分割有异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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