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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吃了感觉不舒服能不能主张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4-04-29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并食用后感到不适,有权主张赔偿。依据《食品安全法》,您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换食品,还可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若造成人身损害,可主张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在内的赔偿。如伤害严重,赔偿范围更广。及时处理是保障您权益的关键,否则可能面临健康进一步受损和证据丢失的风险。
  • 您因食用过期食品不适可主张赔偿。具体操作上:1. 若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与商家协商退换并索取十倍价款赔偿;2. 若出现健康问题,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然后向商家索赔包括医药费等在内的费用;3. 若商家不配合,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提起法律诉讼。记得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 针对您买到过期食品的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一、与商家协商退换并要求赔偿;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选择方式时,可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若无果再考虑投诉或起诉。务必保留购买凭证和过期食品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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