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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有能力偿还被法院强制执行,每月工资就3000块,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这种情况要执行多长时间?是不是一辈子都在执行内。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有能力偿还被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情况要执行多长时间?是不是一辈子都在执行内。

债权债务 2019-05-02 1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如果担保书上写明了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你是一般担保,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确定债务人不还款后,才能起诉担保人.如果写明的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你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将你与债务人一起告上法庭,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则你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则法院会对你强制执行
  • 国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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