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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养了一个孩子,但户口在生母那边,怎样才能把户口迁到我这边

其他 2024-05-02 0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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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般是带起证明文件就可以办理迁户口的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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