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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店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干了8天,说好的一个月4000,最后只给我332我还能要到钱吗?而且是他们在八天之后说我末成年签不了合同让我走的

讨薪 2024-05-02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有权要求支付剩余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未签劳动合同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都属违法行为。您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无法追回工资的风险。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1.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 申请劳动仲裁。选择时,可考虑先尝试协商,若无果则选择投诉或仲裁。仲裁具有法律强制力,是较为有效的解决方式。
  •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交相关证据;若问题仍未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在处理过程中,请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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