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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和老公是第二次结婚,有结婚证。他的房子和土地将来会被征收。我有家里的钱吗?我不是说我有征收款吗?我的意思是征收款的钱是我丈夫的,但我们是夫妻。这笔钱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02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个人工资偿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还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房子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如果形成事实婚姻,而且房子拆迁是按人头来的话,您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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