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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管娃娃不给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4-05-02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仍然拒绝支付生活费,您有权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父亲未支付生活费的证据,并请求法院判决父亲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如果孩子的父亲支付的生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需求,您可以先尝试与父亲协商,要求其增加生活费。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再次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父亲增加生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父亲的支付能力,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 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仍有权探视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即使父亲未支付生活费,他仍有权探视孩子,但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需要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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