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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2年,离法定退休年令不足2年,现单位拿出2份解除劳动协议,均无法达成,主要补偿金额没有核对,均有差异,单位征对我提出按劳动合同法42条第5点,48条以及87条2倍赔偿的要求,就将我留用,但是留用没有补偿,造成我经济损失,我被迫与单位签暑了解除协议,我可以仲裁吗?仲裁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吗?谢谢!单位征对我提出按劳动合同法42条第5点,但是留用没有补偿,我可以仲裁吗?仲裁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5-03 0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  单位处理开除员工,应该书面通知,‘电话和邮寄方式’,如果有证明,该员工已经签字收到书面通知,30天后就可以办理退工手续,员工不来单位没有关系。
    但是,单位要保留书面证据,以及开除的理由和制度规定(必须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被告人在被宣判无罪的情况下,被告人可以根据案情要求国家赔偿,不应当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所陈述的旷工15天,若单位在规章制度予以体现,且按法定程序制定了该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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