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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是否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和车主到场?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6 0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到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记录,在后续的赔偿中都是属于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是私下调解不通知保险公司,很难获得理赔。根据法律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你好,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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