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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在离婚前已经享受了丈夫单位的福利房,离婚后妻子还能享受到自己单位的福利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6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福利房假如是一方婚前取得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是共同财产。如果单位福利房属于夫妻一方单位所有,房屋所有权一般属于住房单位夫妻一方职工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
  • 要看单位福利房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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