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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没有感情基础因为怀孕结婚,结婚一年多点感觉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信任,想离婚,男方户口在我这里,他会分我家财产吗???我与老公没有感情基础因为怀孕结婚,想离婚,他会分我家财产吗??

离婚 2019-04-18 0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因家庭暴力妻子起诉离婚户口及财产判决: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一】财产问题
    家庭暴力是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由此导致的离婚,在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同时,如果因此造成女方生活困难,男方作为过错方,还应该向女方支付一定的补偿。
    【二】户口问题
    按照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如果女方属于婚后将户口迁入男方户籍,离婚后,女方应把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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