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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女方宫外孕切除一侧输卵管,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想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赔偿 2024-05-07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如果男方有过错行为,女方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怀孕与否跟索要赔偿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男方有过错,女方就可以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你好,可以要求给与适当补偿的哦
  • 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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