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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等红绿灯时下车,开门撞人,有责任呜呜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7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乘客下车开车门碰到人责任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乘车人在开车门的时候,先是观察了周边的环境,因为一些因素没有观察到,才导致了别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意外的情况,乘车人不用负担起刑事责任;2、乘车人在开车门之前没有先进行观察,乘车人要是有过错就有可能是犯罪了,要担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3、计程车司机停车的位置不当,乘客开车门的时候把人撞死,司机可能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民事上也多半会担负责任。开车门撞人保险赔吗因开车门而撞倒人的情况下,只要是和车子任何部位相撞产生的损失,只要没有保险公司免赔的保险条款情形,都可以走保险公司理赔。因此,开车门撞人保险是可以赔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责任认定标准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承担来认定是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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