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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员能继续领取养老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5-07 12: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属于下落不明人员。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社保备案,按照当地的社保政策办理,有的地方规定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6-12个月。下落不明人员失踪超过2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抚恤金。法律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土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员以后又重新出现,或者知道他的确实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恢复他应得的待遇,需要补发的待遇,应该如数补发,但是需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间停发养老金后发给其供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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