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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锅店聚餐,当时下着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我不慎摔倒并导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花费两万元,出院后,我要求火锅店赔偿,但是火锅店表示是因为我当天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地址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只同意付两千元消费代金券补偿,我不满,请问应该怎样辩论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7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主张火锅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全部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火锅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确保地面安全,下雨天地滑更应加强防滑措施。您因地面湿滑摔倒并骨折,火锅店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只支付两千元消费代金券显然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您应收集证据,如医疗证明、费用单据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火锅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
  • 您应首先保留摔倒现场的证据和医疗记录。若火锅店态度强硬,您可以考虑两种方式处理:一是通过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调解,强调火锅店的安全保障义务;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火锅店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的全部损失。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 您可以选择与火锅店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商时,可依据《民法典》的安全保障义务条款,强调火锅店的责任,提出合理赔偿要求。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如监控视频、医疗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火锅店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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