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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查出得了丙肝,现在已经判啦,判了十一年可监狱都不收,我们可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谢谢我弟弟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查出得了丙肝,判了十一年可监狱都不收,我们可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4-18 0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 您好,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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