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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4年生的小孩,到现在都没领结婚证,小孩也没上户口,现在要上户口,没有结婚证可以吗?

离婚 2019-04-18 0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之后的,只能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何谓“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要界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还需确定的一个要素就是双方的同居时间。
    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一般双方想分开就可以分开。所以不需要对对方进行相应的所谓的离婚赔偿。但是如果就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了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相应的财产分割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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