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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是回龙观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我想问,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是否属于所有业主?

业主维权 2024-05-08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一般来说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规划外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但如果是规划内的,则归开发商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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