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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女方有没有割腕自残过去,有没有权利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4-05-08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能证明另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能证明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末成年子女,愿随自己生活,己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有权争夺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约定孩子的监护人,进而取得抚养权;也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而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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