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欠别人钱,协商在执行局结案,后来又打了一张借条,他能再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4-05-08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一张欠条的,债权人可以搜集有双方往来的其它间接证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归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