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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联合体中标后,在实施阶段能否改变双方的分工内容?

招标投标 2024-05-09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联合体是几家投标人联合起来参与投标,是签有联合协议,承担义务和责任的。在中标后也是以联合体的名义去签署合同,如果有其中一家退出,会导致联合体变更,也就是中标人变更,招标人会废除中标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作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重新评标的理由是什么
  •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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