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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病危两个月,医疗费好几万,四个子女,其他三个个一分钱都不承担,老人想上诉,可是老人时间已经不多,这样的官司还能打么,或者还没开庭老人就过世了,这样付医疗费的人还能要回另外三个人的对老人在世的赡养费用吗

赡养 2024-05-09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父母病危情况下,其他子女不承担医疗费用,老人有权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即使老人过世,已付医疗费的子女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其他子女追讨老人在世时应得的赡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否则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的权利。若不及时处理,不仅老人的医疗和生活费用无法保障,还可能造成家庭矛盾加深,影响家庭和谐。
  •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如下操作:首先,尝试与其他子女沟通协商,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赡养责任;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老人或已付医疗费的子女可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若老人不幸过世,已付医疗费的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参与诉讼追讨赡养费。同时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子女经济状况证明等以支持诉求。
  • 针对这种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直接与其他子女协商,要求他们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2)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老人的身体状况、时间紧迫性以及家庭关系的维护。若协商无果,建议尽快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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