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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过刑,能否享受特殊工作的退休待遇,谢谢!

其他 2024-05-09 18: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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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服刑之前是属于男性职工或是男性干部,那么在出狱之后,只要养老保险缴费最低达到了15年,达到60周岁仍然可以按时办理退休,其参保的身份仍然属于单位参保;如果你在服刑之前是属于女性,如果是工人身份的,那么出狱之后,只要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仍然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如果属于管理人员的,需要在55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在服刑之前具有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并且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仍然可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政策规定,并不会因为本人被判了刑,被开除了公职就会影响特殊工种的政策待遇,对于身份认定需要个人档案才能认定,所以出狱之后要找到自己的个人档案在哪里。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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