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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被一辆小车撞到膝盖三处骨折,车主就垫付了三万,保险公司来了三万,其余自己垫付了四万,请问自己垫付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后续会承担吗,车主和保险公司已经划分责任是三七的责任。车主就垫付了三万,其余自己垫付了四万,请问自己垫付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后续会承担吗

保险纠纷 2019-06-14 1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标准: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先行赔偿,保险人再赔偿给被保险人,各方协商好即可。
    相关规定:
    1、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2、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3、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4、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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