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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资代表处的条件

公司成立 2024-05-10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设立外资代表处需满足条件:外国企业成立1年以上,有与中国企业往来证明,并依法设会计账簿。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未满足条件设立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被撤销登记或罚款等。
  •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简要说明:
    1. 外国企业成立时间需满1年,提供证明文件;
    2. 提交与中国企业的往来证明,如合同、协议等;
    3.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记录经费和费用收支。
    具体操作: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按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遵守法律法规。
  • 设立外资代表处,常见方式有:确保外国企业成立超1年,展示与中国企业合作证明,及按规定设会计账簿。选择方式时,要考虑企业背景、合作历史和财务透明度,以确保代表处合法、有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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