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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大队的农村生活垃圾能填坑吗?

其他 2024-05-10 1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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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农村生活垃圾,归县级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按照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模式,农村生活垃圾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并由县级的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能不能请询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 你好。没有统一的标准限制,一般按照当地政府的补偿政策处理,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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