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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缴纳社会保险后,我再也没有缴纳过,现在可以补缴吗?

其他 2024-05-10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要符合下列条件:只能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劳动者,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得申请补缴;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 您好,建议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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