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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交保险,员工选择离职,劳动法是否有规定必须给开具离职证明

社会保险 2024-05-10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劳动法规定单位必须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若单位未依法出具,员工有权向劳动局投诉。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至关重要,单位不及时提供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合法权益。
  • 单位不给交保险导致员工离职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处理方式通常包括:1) 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依法出具离职证明;2) 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员工应优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若协商无果,则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单位必须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具体操作如下:1) 员工离职时,应向单位提出开具离职证明的要求;2) 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出具离职证明给员工;3) 如单位拒绝出具,员工可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4) 在处理过程中,员工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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