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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昨晚上了8小时后,因为工作岗位的原因手指疼痛和喉咙不舒服被迫找领导沟通说下班,领导说人员不够不同意我下班,然后把我换了一个岗位,这个岗位我也不熟悉,刚接手不到三分钟他就要我干快点,我适应不了后面我就说我要下班了,他说要算我旷工,我想确认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旷工

劳动纠纷 2024-05-11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描述的情况不属于旷工。因为您是由于工作岗位导致身体不适,与领导沟通后提出下班,而领导调整岗位后您仍无法适应,所以选择下班。这并非您主观故意旷工,而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如果用人单位将此视为旷工处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依法维权。
  • 您的情况不属于旷工。如遇此情况,可先与领导沟通解释,寻求理解。若领导坚持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 针对您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解释,说明并非故意旷工。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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