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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告愿意分期偿还贷款,但是原告不同意并申请执行。我们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5-13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再次与对方协商,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都可以。一、借贷纠纷,要先起诉,胜诉后,对方才会申请强制执行。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但对方也可以拒绝。1、是否同意分期还款,这是对方的权利,法院无权干涉。2、对方拒绝的,法院只能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借钱不还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借钱不还申请执行的如下:1、债权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移交执行书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书。执行完成后,应当记录执行情况,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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