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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了保险,对方要求我赔偿他修理汽车的过路费和油费。我能忽略他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14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的处理:要求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应由交管部门通知到场处理。对方仍不配合的,只要事实清楚,也可以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确定对方驾驶员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赔偿事宜。不能确认的可以申请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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