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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但保险公司不赔偿交通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14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对方当事人负全责的,应这样理赔: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予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份额。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如果对方不赔偿,可将肇事者与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 看投保的具体情况。你也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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