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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孩子养给别人,现在后悔可以回来,但收养方不同意还给我,当然还给我2万元的营养费,报警回来会进监狱吗?

子女抚养 2024-05-14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或者对方不具有合法的收养资格,送养行为就是无效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把孩子要回来。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监护义务依法不得放弃。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报警或向法院起诉,但主要还是要看孩子的意愿。如果送养孩子的时候有买卖交易,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未收费,只是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则不构成犯罪。非法的收养行为只违法不犯罪,但买卖行为就是犯罪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即可
  • 是否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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